摘要
村镇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可看作是由代理成本和发展模式所构成的函数,由此可确定四类内部治理结构类型。在此基础上,本文详尽阐述了这四类内部治理结构的适用条件,并且认为村镇银行并没有一个最优的内部治理结构,各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而实现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76-79,共4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村镇银行三类代理问题及其治理机制研究"(编号:Q12G030029)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计划项目"政府治理
民间资本投向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编号:Y2011198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