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法涉诉信访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传、互联网、来访等形式,在法定程序之外,就政法机关履行职能活动的相关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行为。主要有五类:申诉类;检举类;政法部门决定和裁定不予受理而引起的信访;虽经政法部门裁决,但问题不是政法部门自身能够解决的信访;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服的信访。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可考虑:对涉及上级政法部门办理的案件,一般应交下级政法部门办理;对涉及多个政法部门的案件,应按诉求内容和有利于化解的原则确定化解责任;对人案分离的案件,一般由人员所在地承担化解责任;对一些非典型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区别不同情况落实化解责任。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0-14,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