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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固定资产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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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本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作者 赵晓菊
机构地区 山东平度市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12年第5期41-4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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