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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所建设应做到四个“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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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加强机构建设,调整工商所设置,优化内部力量配置 1.合理设置工商所。总体思路是:按日常监管需要,设置工商所。总体方向是:专业管理职能与综合管理职能相结合,向综合管理职能发展。在农村,交通比较便捷,有一定数量相对集中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可按地方经济区域设置工商所;对个别地处偏僻、经济极不发达地区工商所,可以同毗邻工商所合并。在城市,工商所可按行政区域(街道)设置,即一个所管几个街道。在县(市)城区一般宜设一个综合所,有大型专业市场或市场较多的城区,可考虑设专业所,近几年增设的综合所、专业所应予合并,减少所数、扩大规模。
作者 余海大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3期64-64,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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