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20、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以法律形式将乡村自治确定为国家政治制度。由于国民政府以"行政控制"为实践路径,严重背离了地方自治的制度精神,导致政府与农村社会之间缺乏良性互动与有效合作。农村社会的排拒使"乡村自治"制度最终在多数地方流于形式。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23-27,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广西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近代中国乡村建设的路径比较研究"(项目编号:XGS10000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集体产权视角下的农地流转机制主体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1YJA8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