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持人:《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贯彻(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6]67号)第十条规定:“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因为单位与个人之间有矛盾,某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时,其所在用人单位不愿为其申办退休,个人因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问,该请求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如果仲裁受理了,法院不受理也不合适,该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管辖范围?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2年第5期66-66,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