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发挥检察监督职能 促进国企改革发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按照改革目标和方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全党全社会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检察机关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就检察机关应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作一些粗浅探讨。一、检察机关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自己应尽的职责1、企业改革和发展迫切需要法制保障。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的经济秩序是通过法制来形成和维持的。市场只有具备合理而完善的法律前提,才能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功能。法制是市场经济的法律特征,具体表现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的规则,政府行为等方面都以法律的形式来全面规范。从我国的实践情况来看,
作者 李柏青
出处 《南方论刊》 2000年第3期29-30,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