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诉信访与衡平法在产生之初就存在着相同的困惑,即在追求法的安定性和实质正义之间采取何种途径以及如何选择的问题。衡平技术的运用以及衡平法院配合普通法院的操作,使得英美法系产生了"衡平法";而涉诉信访通过党政机关、人大等单位领导对法院的施压试图改变判决结果,是对司法独立以及司法权威的亵渎。
出处
《前沿》
2012年第6期67-68,共2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涉诉信访’与‘衡平法’的比较研究"的阶段成果(项目编号:2011-QN-003)
河南科技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涉诉信访’与法治研究"的阶段成果(项目编号:2010QN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