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去行政化改革背景下,完善高校办学自主权制度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高等教育法》就高校办学自主权制度进行了基本规范,但相关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落实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去行政化改革,《高等教育法》应以高校自治与政府干预平衡、权力法治、办学民主基本原则为指导,确立控制政府权力和保护高校权利的法治理念,完善办学自主权保护和约束立法,完善政府办学干预权控制立法和制定保障社会中介参与办学立法规范。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0-13,共4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青年专项资助课题“公立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去行政化改革及法制保障研究”(项目编号XJK011QJK00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