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正义随着生产方式的变迁而演变,具有阶级性、历史性,相对性,其实质是对现存经济关系的反映;权利平等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特权的思想武器,仅是一种形式平等,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资产阶级权利及其弊端;公平原则按照需要原则(按需分配)、贡献原则(按劳分配)、权利原则(权利平等)排序。米勒认为正义是利益或负担分配问题;需要原则适用于团结的社群、应得原则适用于工具性联合体、平等原则适用于公民身份联合体;米勒偏重于结果正义,但也主张保证程序公平的实现。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思想与米勒的社会情境多元正义理论有着本质的不同,但也存在着相同之处。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5-8,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