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精神病人人数的增加,精神病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近年来频频出现:极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未被及时强制治疗引发诸多恶性事件;为了争夺利益强行将他人送入精神病院;公权力出于某种利益凭借其优势地位将正常人扣上"精神病人"的"帽子",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其中尤以第三种方式对公民权利的威胁最大。由于精神病人在诊断、症状、治疗方面极具特殊性,所以对精神病人的强制治疗涉及到个人权利、他人权利、公共利益三种价值取向间的平衡。该领域现有的立法体系无法实现其中的平衡是导致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以法律层面的立法界分法权,区分不同的制度性基础构建起相应的送治、收治、救济等强制治疗程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27-135,共9页
Law Review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创新能力培养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