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存在是人们基于共同利益和需要形成的社会存在。共同利益不是"先验"的利益形式,也不是个人"让渡"的结果,而是个别利益基于社会存在相互实现的结果。共同利益的形成及其实现,离不开人的平等和广泛地参与。公共存在具有社会性、多样性、开放性三大特点。国家仅仅是公共存在的一种形式。要理解公共行政,必须重新理解公共性。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105-110,共6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论人的公共性存在及其发展>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0XNBO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