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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买假索赔 近日,广州市中院判决了一起因售卖假酒而引发的侵权案件,剑南春酒厂成功索赔4万元。而售卖假酒的湘菜馆老板则称酒水并非主营业务,鉴别能力有限,“也是受害者”。剑南春酒厂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将继续向销售假酒的餐馆进行索赔。经了解,2010年3月份,剑南春酒厂工作人员和广州公证处公证人员一同到某湘菜馆就餐,他们购买了一瓶印有该酒厂商标“剑南春”的白酒,经鉴定为假酒,为此索赔5万元。
机构地区 本刊研究部
出处 《中国品牌》 2012年第1期50-51,共2页 China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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