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解放区的司法建设是在借鉴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经历了初期的沿用农村根据地的司法经验阶段,依靠群众路线建立了新的司法机构,遴选了新的司法人员,制定了城市便民的司法制度,巩固了新生城市政权。但由于城市背景复杂,政治、经济模式也与以往根据地不同,城市解放区的司法建设为了更好地适应城市需要,开始了对"人民司法"理念与实践的大胆探索与突破,使"人民司法"在体现"群众路线"、"为民"、"便民"特征的同时,注意城市各个阶层的诉求,一切从城市实际情况出发,丰富了"人民司法"的内涵,处理了大量的民、刑事案件,进一步规范了司法制度。"人民司法"的城市实践,是新中国司法建设历程的重要环节,为巩固城市政权、保障经济发展、支援前线做出重大贡献,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对国家司法建设的经验积累。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2期68-71,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传统与现实的链接--哈尔滨解放区的司法特色研究"(1251221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