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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信业产业属性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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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用三次产业分类法考察经济增长情况符合发展规律,具有其科学性,我国国民经济统计也采用了三次产业分类法及其核算体系。在1985年4月5日国务院同意并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的统计报告》中,已把邮电通信业划入了第三产业的第一层次——流通部门。但是,对邮电通信业(以下简称通信业)是否应该划为第三产业,意见尚有较大分歧。考虑到不少同志曾把通信业看作是物质生产部门,因此。
作者 刘翠霞
出处 《邮政研究》 1990年第3期5-6,共2页 Studies on P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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