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目前,某些单位的高消费行为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控制,正道不通想歪道,另辟捷径,钻"三资"企业不受专控商品审批限制的空子,利用各种方式,变相购置小轿车、复印机、传真机、电子打字机等高档专控商品。其表现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曰"借"。"三资"企业先代为购买专控商品,然后"借"给其他单位长期使用,其他单位再将相应的资金长期借给"三资"企业使用,各不计息,互不吃亏。这类"借"的商品主要是轿车。二曰"租"。"三资"
出处
《中国财政》
1991年第10期64-64,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