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案小说是我国小说的“特产”。从唐代公案小说《苏无名》算起,到清末民初的《带印奇冤郭公传》,已有1200年的历史。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谓:“公案皆是朴刀捍捧及发迹变泰之事。”但罗烨《醉翁谈录·小说开辟》巳将公案、朴刀、捍捧各自分列。明清两代,公案小说尤为众多。后来的公案小说,大多以包公、海公。
出处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1期42-45,30,共5页
Journ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