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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收贷”应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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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近闻,一些农村地区的银行营业所、信用社在收取逾期贷款工作中,利用部分公民、法人不懂法的情况,手持打印好的起诉状,到借款人家中,对借款人进行威胁、恫吓:“你贷款不还,行长叫我们向法院起诉啦,你快还款。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3年第5期44-44,共1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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