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民兵》1993年度订刊用刊先进单位评比办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参评单位。1.范围:县级人武部(包括县级市、区人武部和其他独立的县级人武部。(如铁路、工矿、农场、林场等县级人武部)。预备役师团、军分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2.程序:县级人武部(预备役团)由军分区(预备役师)初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评定。军分区由省军区评定,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由本社评定。
出处 《中国民兵》 1993年第4期34-3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