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是立国之本的思想,把教育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思想,以法律的形式得到了确立,我国教育已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教育法》对教育的根本问题作了规范,为制定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如《高等教育法》、《师范教育条例》、《职业教育法》等提供了依据,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具有针对性与导向性的规定.本文谈谈学习这部总揽教育全局的根本大法的四点初步认识:
出处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4期1-4,9,共5页
Journal of Guiy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