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1995年我国企业的立法与自我保护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经济立法分四大块,都与企业有关:一是主体立法,即规范企业组织和行为的法;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三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立法;四是社会保障的立法。目前我们已初步形成以民法通则为基础,以各类企业立法和公司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立法体系。《民法通则》与企业民法的三个最基本的制度是:企业法人制度、合同制度、所有权制度。这三个制度构成市场经济立法的制度。《民法通则》首先规定了法人制度。
作者 陈丽洁
出处 《中外管理》 CSSCI 1995年第2期47-48,共2页 Sino Foreign Manage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