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3月25日上午,富裕县公安局接报案:该县某村自流户齐××家租的两间土平房着火,现已落架。群众在救火时抢出一部分生活用品,单身住在房内的妇女(齐××之妻)王××失踪。在室内炕前地面上用二齿子勾出肠子一段,请求公安机关派员调查处理。 中心现场为两间座北朝南土平房,与东邻相距20m,西侧邻居相距30m,南北前后院邻居各相距30m。现场房子仅剩土墙和未燃烬的少许土棚、木质门窗框在燃烧,冒着浓烟,房前地面上有搬出的水缸、锅、盆、鞋等物品,前院内放有一扇木制门,现场被群众救火时破坏。
出处
《刑事技术》
1996年第4期27-29,共3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