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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增值税征收方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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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新税制是以新的增值税制为核心内容,而凭发票注明税金进行税款抵扣制度则是新的增值税制的核心内容,即在增值税的每个应税环节,对销售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所产生的相应的计税基础,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再抵扣已经直接构成货物或应税劳务部分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通俗地说。
出处 《改革与开放》 1996年第6期29-31,共3页 Reform & Ope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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