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民营是按照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南巡谈话中的"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借鉴和引入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以及个体私营经济有益的经营机制,对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改革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种新的探索和尝试。国有民营是指国有企业以有偿形式租赁或拍卖给个人经营,其法人代表在经营管理中享有企业资产使用权。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1996年第3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