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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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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情简介被告人李平安(男,39岁)因家境贫穷,产生了以黑社会的名义搞钱的念头。1997年3月26日,李平安化名“仁中强”书写恐吓信,并寄给在黄山铁路工务段承包工程的占士华,以黑社会名义索款10万元,并指定占于4月30日19时30分,将钱放在铁路道...
作者 何国宝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0期33-34,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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