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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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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秦儒家在义利关系方面基本的价值取向是重义轻利,但并不绝对反对求利,因此主张先义后利,以义制利,见利思义,反对见利忘义。先秦儒家义利观本身包含着积极、合理的因素,弘扬这种见利思义的重义优良传统.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加强廉政建设,净化社会风气均有积极意义。
作者 彭炳金
出处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1期46-49,56,共5页 Journal of B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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