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高庆亭,男,48岁,山东省济宁市人,原济南海关副关长。1997年1月14日被逮捕。 辩护人:王广仁、李曙光,济南众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贵良,男,36岁,山东省五莲县人,原济南海关调查处副科长。1997年1月14日被逮捕。 辩护人:叶守刚,济南泺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郝春森,山东文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高庆亭犯走私普通物品罪,被告人刘贵良犯放纵走私罪,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高庆亭伙同他人走私物品价值2100余万元、偷逃税额370余万元,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9年第1期28-29,共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