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疾病谱和死因构成正在发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居高不下,严重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并不断加剧国家和居民的医药费负担。努力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在这一防治体系中,是否应该包括法律手段?如果包括,又该如何制定和运用法律手段?这是必须认真探讨的课题。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9年第2期40-41,共2页
China Health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