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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失察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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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载,河南省实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向那些因失职导致用人失察的领导干部亮出"红牌",有近百名领导干部因用人失察受到追究。笔者认为,此举应大力推广。近年来,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有些领导干部在推荐人才时,不是以事业为重,不坚持"四化"标准,而是唯"亲"是举,唯"拍"是用,致使一些并无真才实学之能,仅玩谄媚取宠之术的人乘虚而入,飞黄腾达,官运亨通。有的察人不细,不如实反映干部情况,"唱赞歌"、贴"福"字、说"喜"话的现象比较突出,甚至以假乱真,混淆视听;有的不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权力凌驾于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搞家长制、个人专断,提拔干部搞临时动议.仓促决定,等等。一旦出了问题,用错了人,推荐的、考察的、决策的各有什么责任就都不清楚了,结果是大家都有责任,又都没有责任。
作者 陈将
出处 《廉政瞭望》 1999年第3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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