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院从1991年开展药品不良反应(ADR)监察的试点工作,至1999年6月共收集到94例药品ADR报告.1 材料与方法1.1 资料来源 94份ADR病例报告来自我院各个科室,分别为:心肾内科17例,呼吸内科15例,普外科10例,内科门诊9例、神经内科7例,干部保健5例.儿科5例,皮肤科4例,妇产科4例,泌尿外科3例,肠道门诊3例,药剂科3例,中医科2例,胸外科2例.急诊内科1例,外科门诊1例,血液内科1例.肿瘤内科1例,骨外科1例.1.2 监测方法 ADR报表的收集采用自愿报告形式.各科临床医师、护士及药师发现ADR后填写ADR监察报告表,由临床药师统一整理后上报北京地区ADR监察中心.采用WHO对药品ADR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评为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4种结果.
出处
《中国临床药学杂志》
CAS
1999年第S1期60-6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