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谈到法官自由裁量权,一时还很难为人们所接受,因为法官对案件的审判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何能有自由裁量权?法官有了自由裁量权,不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吗?笔者认为,人们对法官自由裁量权产生误解,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一是目前没有更多提及法官自由裁量权。二是怕提及法官自由裁量权后受到批评指责。三是审判人员对法官自由裁量权也缺乏一定的了解和研究。从法官的审判工作来看,如刑事审判,对罪犯应具体判处多少年的有期徒刑。
出处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3期26-29,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