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中,政府根据自身利益和效用的需要,竭尽全力进行各项金融安排,主要是通过垄断国有银行信用和操纵资本市场运作,以确保国有企业能够以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条件获得资金。这样的金融安排固然有利于维持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但却严重破坏了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优胜劣汰机制,导致金融资源的低效甚至无效配置。事实证明,政府正确的选择应该是迅速退出本应由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领域。
出处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年第1期12-14,28,共4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Finan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