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办法》的规定精神,现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些具体业务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范围问题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凡个人直接从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0年第6期30-31,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