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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抵贷资产出租收入的账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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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企业的待处理抵贷资产在待处理期间发生的收入,如租赁收入,应该如何确认和入账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抵贷资产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称之为抵债资产。上述抵债资产在待处理过程中大多数是闲置未用的,也有一部分在过户前即已出租,或在待处理过程中暂时租赁给他人使用收取租金。这种租金收入应该如何确认和列账,存在一些不同认识。 二、分歧的焦点。
作者 钟合
出处 《金融会计》 2002年第9期20-20,共1页 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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