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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博士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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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正确进行传唤和留置法博士: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传唤是否是进行讯问前的必经程序?对于传唤、拘传到公安机关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否变更为留置?如何理解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的留置? 网上 风如柏风如柏同志: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
出处 《人民公安》 2003年第15期48-49,共2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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