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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的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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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兰州晨报》法律意义上的存在主体是“《兰州晨报》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份属于甘报集团、甘报集团职工及《兰州晨报》职工三方面所有,其中甘报集团持70 %的股份,且《晨报》是甘报子报中唯一盈利的一份报纸, 一年给甘报上缴几百万利润。
作者 石静
出处 《东南传播》 2005年第11期14-15,共2页 Southeast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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