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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双倍工资应否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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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我公司因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失误,对一名劳动合同已到期人员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我公司应当承担双倍工资支付责任。我公司已经支付了该职工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报酬,现在他要求公司支付另一倍工资,并要求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我公司同意支付另一倍工资,但对于应否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看法不一。请问,我公司应否另外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1年第7期65-6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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