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1年8月24日原则通过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对推动太湖流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太湖流域生态安全,保障太湖流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流域立法的重要里程碑。2011年11月1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10月30日,在条例正式施行前夕,水利部在上海召开《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展开深入探讨。本刊特别刊登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的讲话,国务院法制办农环司、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负责人以及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水利(水务)厅(局),无锡市政府、嘉兴市政府、上海市青浦区政协代表在座谈会上的发言,希望通过深入解读《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及其贯彻落实要点,为全国江河湖泊流域综合管理提供经验借鉴。
出处
《中国水利》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1期1-4,6,共5页
China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