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评价要具有可比性,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造成的地区差异性是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中不可不考虑的问题,构建基于地区差异性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标准,将全省65个县级单位的土地利用水平分为4类,提出用地政策的制定应注意区别性指导的原则,不同类型地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升应遵循客观规律,不能一刀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出处
《江苏农业科学》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562-565,共4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Sciences
基金
上海市教委优青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编号:ssc07042)
上海海洋大学校级人文一般项目(编号:A-0211-08-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