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德育目的的层次性不明确导致德育主客体的积极性受损、德育工作实效性缺失。高校德育目的不仅应该肯定根本目的,更应该分阶段、分层次制定不同的具体目的。在其实施过程中,依据不同的学习阶段、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层次性设置,促进德育工作有效开展。
出处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2011年第5期82-83,共2页
Journal of Liaoning Econom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Journal of Liaoning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
基金
黄冈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基金项目"大学生德育目的层次性探讨"的阶段性成果
编号:sy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