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行为人所致环境污染而生的环境清洁治理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所致的赔偿责任,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利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市场用以分散环境污染风险、消化损失和安定社会的重要策略。目前,我国尚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专门性立法,然而,我国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承受着沉重的环境污染代价,本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有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较为成熟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尽快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已势在必行。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50-15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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