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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安全监管模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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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冶金集团产业目前有二级单位9家、主管单位1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生产实体的全资、控股公司共6家,有生产实体的参股公司共19家。所有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均有独立法人实体,是按公司法单独注册设立的独立公司,自主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自负盈亏。为了解该集团子公司、参股公司安全管理现状,2011年3月,集团公司组织对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安全法规要求,提出相应的安全监管建议。
作者 佘宏彦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1年第9期54-5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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