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音乐无不蕴含一定的社会伦理。音乐不仅有健康与消极之分,而且之于人的精神影响是有积极与消极之别的。"美善统一"作为音乐伦理评价的普适性标准,在音乐中主要体现为内容善与形式美的统一、美感与道德感的统一、审美价值与道德价值的统一。要对音乐进行伦理评价,必须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娱乐性与道德性统一、先进性与人民性统一的方法。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54-58,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20100480311)
2010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号:201023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