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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结合”实现“三个创新”努力提高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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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01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了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41个,对35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20个,保障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省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出处 《青海人大》 2011年第4期8-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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