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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咸宁 新生儿落地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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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北省咸宁市全面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的居民医保政策包含“五个提高”,即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从120元提高至200元;除一般居民按一档缴费外,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80%提高到85%;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按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确定;
作者 王长青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1年第9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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