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作为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特殊群体,承担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由于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只有广泛的群体参与,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也只有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广泛参与并发挥其作用,才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鉴于农民在新时期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培养新型农民一些基本的法律特质——懂法、用法和守法;同时,鉴于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对农民的期望与对农民的法治教育之现状所存在的差距,必须寻求一条适合培养新型农民的法治教育新路径。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96-99,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四川省教育厅社科重点课题"西部地区法律人才体系之建构"(09SA08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