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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Ⅳ排放标准下月起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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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环保部官网昨天发布公告,从2011年7月1日起,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实施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简称“国Ⅳ标准”)。届时,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型将不能销售和注册登记。
作者 陈凤娥
出处 《炼油技术与工程》 CAS 2011年第7期15-15,共1页 Petroleum Refinery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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