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电力公司的组织下,世行、亚行及其它有关的国际研究咨询机构以及华北电力大学、国家电科院及其它一些国内研究机构对我国建立电力市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研究论证,并提出了一些建议。1 关于我国建立电力市场的一些框架性和原则性问题由于我国电力行业可分成国家、大区、省及县四个层次,因此首先要决定在哪几个层次建立电力市场。从理论上说,一个完全统一的大市场其潜在效益最大,也就是说,建立全国性电力市场最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但鉴于客观实际情况,只能首先建立既有足够的潜在效益,又能有效管理的区域性电力市场(尤其是省级电力市场),然后逐步过渡,最终形成全国电力市场。
出处
《电力技术经济》
1999年第6期18-19,共2页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ic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