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随之迈进历史的新纪元。香港今日之繁荣与法治精神密不可分,而其颇具特色的检察制度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可见,律政司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检察机关。律政司所主管的刑事检察。工作离不开一支优秀的律政队伍,在介绍了香港特区制度的历史之后,本文也将对律政司近年来的人员构成和培训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1年第8期14-15,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