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论述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的本质属性,是会计实务的核心;会计准则为会计主体提供了职业判断的空间;会计监管部门对会计准则的制定、会计职业判断的合理性负有监管责任。会计准则是博弈的结果,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主体有意识地选择的结果,会计监管有制衡博弈和监督会计主体进行选择的职能。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11年第7期7-9,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教育部
财政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财务与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编号:教高函[2007]29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